仪陇县滨江大道北段(东北村)道路工程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仪陇县滨江大道北段(东北村)道路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仪陇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仪发改综[2015]5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仪陇县新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仪陇县新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仪陇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仪发改综[2015]5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仪陇县新政镇。 2.2建设内容:道路全长约1.12KM,宽约31米和24米。包括道路工程、雨污水工程、交安工程、照明工程等。 2.3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4建设工期: 施工标段:70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012年以来,至少完成1单项合同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5 年 12 月 10 日 23 时 59 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3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 12 月 29 日 09时 30 分,地点为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涪江路19号5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仪陇县新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仪陇县新政镇 邮 编: /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 0817--777736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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