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晋政施招 2015 1202079号 开标时间:2015-12-29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泉州晋江滨江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泉州市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 晋政施招20151202079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晋江滨江商务区企业运营中心B-2-04AB、B-2-06、B-2-08、B-2-10地块总部大楼室外绿化景观工程已由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晋江市经济发展局关于晋江滨江商务区企业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的批复》晋发改审[2011]6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泉州晋江滨江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及自筹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晋江市陈埭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约为1600万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泉州晋江滨江商务区企业运营中心B-2-04AB、B-2-06、B-2-08、B-2-10地块总部大楼室外绿化景观工程,位于晋江市陈埭镇。主要施工内容为主要施工内容为景观园路铺装、新建景观水渠、园林景观人行桥梁(桥梁单跨跨度为15米,设计负载248公斤/平方米)、雕塑及特色水景、屋顶花园、地下车库出入口的景观钢结构、苗木种植及养护、土方的回填、室外景观照明、电气工程、室外给排水等。本次室外施工范围的总面积约为21166.0m2(含屋顶花园5706.0m2)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工期要求:总工期150日历天 ,苗木养护期为一年(半年成活养护,半年日常养护)。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相关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 2.5.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5.1. 咨询单位: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5.2. 设计单位:浙江普天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2.5.3. 代建单位: / ; 2.5.4. 监理单位: 厦门协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备注:根据《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筑工程责任主体诚信红黑榜制度的通知》(晋建综〔2015〕26号),被列入诚信黑榜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在黑榜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有效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__ ____;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12月 4日至 2015 年 12月 8 日 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即可下载电子招标资料,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的相关操作指南,施工图纸按需购买,售后不退。购买图纸预约电话:0595-22378088。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账户(开户名: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晋江分行,帐号:424758379456);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应注明工程招标编号;且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核对),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合同段投标保证金叁拾万元人民币(下同)。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 12 月29日 9时 00分(北京时间)。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标书通过电子标书软件进行网上上传,同时将电子标书存入U盘,自行准备信封,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提交人签名确认后,将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持本工程投标报名回执单(统一用A4纸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于交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点: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城市展馆二楼)招标代理处,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及拟派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持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晋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jjce.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晋江滨江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 晋江市陈埭镇 ,邮编: 362200 ; 电话: 0595-82011826 , 传真: / ; 联系人: 黄工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 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美仙山花苑20栋2508室 ,邮编: 362000 ; 电话: 13107830818或0595-22525777 传真: 15260811988 ; 联系人: 小张 。 交易中心名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城市展馆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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