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培田古村落夜景照明工程 2015年12月10日 招标编号:安华岩招字(2015)054号 开标时间:2015-12-23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连城县宣和乡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国内 连城县培田古村落夜景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安华岩招字(2015)054号
1. 本招标招标条件 1. 本招标项目 连城县培田古村落夜景照明工程已由宣政(2015)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城县宣和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连城县宣和乡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3. 2.1建设地点: 连城县宣和乡培田村 ; 4.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160万元(具体以财政审核为准) ; 5.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夜景工程 ; 6. 2.4工期: 45 日历天; 7. 2.5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8.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具备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许可证》; 9.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不低于二级机电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临时一级注册建造师须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须符合闽建筑函【2013】41号文规定] ; 10. 3.3. 【福建省省外企业应按《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办理企业备案】详见闽建[2013]5号文;及根据《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已在我市办理过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外企业应在龙岩市建设局审批科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并在建筑业科重新建立信用档案后方可进行投标; 11. 3.4. 本招标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12.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3.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4.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时 30 分,下午 2 时 30 分至 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连城县豸峰街58号B幢302室)购买招标文件; 15.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16.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7.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开标前一天17:00分到账 ; 18.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采用银行保函或者银行汇票形式 ; 19.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叁万贰仟元, 福建省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保证金方式提交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20.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 12 月 23 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连城县龙御大酒店六楼会议室。 21.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22. 招标人: 连城县宣和乡人民政府(盖章) 23. 地 址: 连城县宣和乡 24. 联系人: 罗先生 25. 电 话: 15860119097 26.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27. 地址: 连城县豸峰街58号B幢302室 邮编: 366200 28. 电话: 18020892296 29. 联系人: 吴小姐 30. 开户银行: 连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宣和信用社 31. 账户名称: 连城县宣和乡财政所 32. 帐号:9090823010010991005193
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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