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东吴镇西村村景观整治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W-ZB2015-038(发布时间:2015-12-14)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西村村经济合作社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西村村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东吴镇西村村景观整治提升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西村村 项目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43800平方米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 工程造价:7233949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招标范围:建筑外立面粉刷及局部墙绘,局部围墙、景墙砌筑,花坛绿化,水泥路改铺装,沿线绿化改造及室外排水等工程施工及保修期服务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 质量控制目标: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1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同时具备建筑工程(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年龄不满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 其它要求:专职安全员一名 ①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审核通过,电子信用证在鄞州区施工登记情况正常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 ②拟派的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符合甬建发[2014]231号文件规定;拟派项目经理在“系统”中的未解锁项目,视同为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③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和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④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自2012年11月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联合体投标1.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 / 资质。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招标控制价及图纸。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壹拾肆万肆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支票或银行电子汇票 担保收件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东吴支行; 银行账号:81200101302021807。 注意:投标人须从基本存款账户中汇出,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1月3日16时00分(以资金到达上述账户时间为准,且投标保证金要求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进出)。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鄞州区东吴镇公共交易站(东吴镇广电站二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西村村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陈信伦 电话:18968258792 招标代理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姚隘路796号东城国际504室 经办人:李克勇 电话:13306605625、0574-278315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