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城区道路景观绿化工程,已经奇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投资会以“奇发改投资 [2015]139号文件、[2015]146号文件、[2015]56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奇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奇台县城区道路景观绿化工程第三标段 2、建设地址:奇台县; 3、建筑规模:第三标段为支五路南段工程,投资260万元,423米; 4、资金来源:计划投资260万元,县财政资金 5、工期要求:计划2016年 4月 1开工, 2016年11月30日竣工,总工期244天(日历日)。 6、本工程施工招标,第三标段为支五路南段工程,投资260万元,423米; 7、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8、招标范围:施工: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施工投标申请人:第三标段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含叁级) 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 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施工:采用“新建建【2005】34号文”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法)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12日10:00时-2015年12月16日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 2、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CJ20151164施工第三标段投标保证金5万元 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5年12月12日-2015年12月16日23:59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4、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 (昌吉市建国西路35号(州财政局楼下),开户行行号:104885001092,帐号:107648048696),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5、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费每份施工第三标段1000元;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日报、西部庭州、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奇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孙博;联系电话:13999341022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联系人:杨雪;联系电话:0994-2341896 监督电话:0994-2338141(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0994-7371869(奇台县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