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南环路绿化新建工程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杞县南环路绿化新建工程已由杞发改城镇【2012】6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布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杞县南环路绿化新建工程 2、招标编号:杞发改城镇【2012】63号 3、投资总额:约560万元 4、建设地点: 杞县境内 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6、工程质量:合格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 第一标段:杞县南环路绿化新建工程施工 第二标段:杞县南环路绿化新建工程监理 8、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内的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一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规范文本须是从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的内容。 2、二标段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乙 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项目总监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投标人携带: 1、查询申请书(写明查询事由、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被查询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项目经理或总监身份证复印件。(注:查询结果自受理查询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先到杞县综合服务大厦一楼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室(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杞县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1-28666651)或公司、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规范文本须是从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的内容,方可参与报名。 4、投标单位报名时应持本项目出资方出具的综合实力评定通知书原件。 5、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就以上标段其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请于2015年 12月14日至 2015年12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 13:00-17:00(北京时间),到杞县综合服务大厦一楼投标报名服务台(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杞县便民服务中心)报名。 2、报名时携带:(1)公司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监理标段拟派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5)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7)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8)投标单位报名时应持本项目出资方出具的综合实力评定通知书。上述证件均要提供原件及三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验原件留复印件)。 3、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数额按项目估算价的2%取整提交,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原银行杞县支行 账 号:5030629900012 地 址:金城大道中段中国人民银行杞县支行一楼 6、资信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交一定数量的资信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资信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资信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原银行杞县支行 账 号:5030629900012 地 址:金城大道中段中国人民银行杞县支行一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杞县综合服务大厦三楼开标室(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处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2、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证明、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开标会议,拟定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应持注册建造师原件亲自参加;法人代表和拟定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不按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放弃投标。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为2016年1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杞县综合服务大厦三楼开标室(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处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5、投标文件必须有企业法定代表人带有效身份证件亲自递交,有招标人代表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共同验证,签字确认后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自行离场。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83787919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0371-55153019 13663806171 投资方:河南省浩隆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837888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