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MS20150811985项目名称2015年度部分市政道路新建及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HMS201512091333111538;标段名称红海路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5年12月15日公告结束时间2016年1月6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红海路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电子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海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海门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批准建设,批文号海发审发【2014】34号。项目业主为海门市城市基础设施管理处,招标人为海门市城市基础设施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西起富江路,向东跨越新开河后分别与岷江路和海兴路交叉,终点位于海兴路东侧约160米; (2)工程规模:路线总长为1.260千米。估算投资2989.301623万元; (3)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4)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5)质量要求: 合格 ;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招标内容合同估算价 (万元)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项目负责人 等 级 一道路、土方、桥梁及排水工程2989.301623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 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 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含临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含临时)资质。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8)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得兼职;拟派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9)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10)企业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第8条; (11)用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 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等内容。办理CA证书具体详见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栏《关于采用CA锁进行招投标的通知》,到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库数据审核,详见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栏“关于进一步加强投标企业办理诚信档案数据库入库手续的通知”。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前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报名,报名后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5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6日09时0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用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1对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方可参加技术标开标、技术标评审(项目负责人答辩)、商务标的开标、评标。 若投标单位数量大于或等于30家时,则随机抽取投标单位20家进行资格条件评审—技术标开标及评审(项目负责人答辩)—商务标开标及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在满足质量、工期要求的前提下,对技术标、项目负责人答辩、商务标进行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以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得分及报价均相同,由抽签确定中标人。本工程的中标人除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提交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办理中标通知书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6.2技术标评分(18分) 本工程技术标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根据完善程度和针对性进行综合评分,最低不低于10.8分(计算技术标得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算术平均值): (1)施工组织总体设计,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1.2-2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0.6-1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1.2-2分);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1.2-2分);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1.2-2分);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1.2-2分);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2-2分);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1.2-2分);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1.2-2分); (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0.6-1分)。 6.3项目负责人答辩(2分) 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实施的总体想法及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进行系统陈述1分,由投标项目负责人针对技术标评标委员会讨论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现场平面布置,人员、机械设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工期控制及特殊工程的工艺、施工方法等问题进行答辩1分(答辩题目一般为2个,每个题目分值0.5分)。项目负责人评分独立汇总,汇总时必须在所有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计算各投标人的实际得分。 项目负责人未参加陈述及答辩的、陈述及答辩为0分的、陈述及答辩得分为最后一名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答辩在交易中心进行,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工程集中出题,项目负责人在15分钟内独立完成答题,并接受交易中心监管人员和监察人员全程监督。 6.4商务标评分(80分) (1)设定投标招标控制价:招标人将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与招标文件同时在南通工程建设网CA锁会员系统中发布。 (2)确定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为有效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标处理),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3)确定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不满7家时,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再下浮一个比值;当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为7家或7家以上时,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的算术平均值再下浮一个比值;当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为14家或14家以上时,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的算术平均值再下浮一个比值;当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为21家或21家以上时,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的算术平均值再下浮一个比值,以此类推。下浮比值由招标人或投标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取值范围为2%、3%、4%三个。 (4)计算投标报价得分: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80分;每上浮1%扣0.5分,每下浮1%扣0.3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6.5评委完成评标后,根据评分汇总情况向招标人推荐有排序的1-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经评委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最高得分出现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得分及投标报价均相同,由抽签确定中标人。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研究确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8.其他事项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门市城市基础设施管理处招标代理 :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门市解放中路258号地 址:海门市解放中路531-2号 联系人:郭起金联系人:陆淋晖 电 话:0513-82219369电 话:0513-82211906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