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武穴经济开发区火车站工业园胡垅社区还建住宅项目 已经武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武发改【2013】21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 湖北武穴经济开发区,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永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综合配套工程(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武穴经济开发区火车站工业园,胡垅社区还建住宅项目园林绿化工程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清单范围内的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控制价2943868.81元。计划工期为 120日历天。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及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2.3投标人须提供武穴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员资格证明资料; 2.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2年12月1日至今,下同)的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禁止投标处罚期内的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将被取消中标权利; 2.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须在近两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查询,以企业注册地或者武穴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时间以人民法院判决生效时间为准; 2.6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本招标项目的开标会议;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16日至2015年 12月22日, 每工作日上午8:30时至11:30 时,下午2:30时至 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项目经理在湖北永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办事处:武穴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院内一楼)持以下证书(资料)原件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供一套完整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备查: ①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②项目经理证书或建造师注册证书、五大员证书;③网员资格证明;④法定代表人和建造师身份证(其中未参加报名的可为复印件);⑤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⑦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 外省来鄂投标人需另提供湖北省住建厅在鄂备案登记证明。 安全生产许可证因年检不能递交原件的,若在有效期内,可提供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若超出有效期的,除能够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年检已经合格的证明资料外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捌仟元整,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五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由武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收取(支付方式:银行汇款)。投标人必须在2015年12月22日17:00时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达招标文件指定的帐户(以银行到账回执为确认凭证),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武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42001676208059171717,开户银行:建行湖北武穴市支行,行号:105533262007。投标人在汇款时请注明:“ ”项目投标保证金。 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视为无效投标人。 5.4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元月5日9:30时整(本日8:30起开始接收投标文件),地点为 武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武穴市玉湖路60号)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招标公告在《武穴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湖北武穴经济开发区 地 址: 武穴市十八号路 联 系 人: 徐主任 电 话: 1350865216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穴市人防大楼三楼 联 系 人: 郭先生 电 话: 13593650998
2015 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