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永宁县市民公园项目(Ⅲ标段—北部沿渠景观工程),己由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发[2015]2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永宁县城东,北接胜利南路,南至永和路,西临宁丰大街,东依惠农渠畔。
2.2规模:规划用地面积56104平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景观建筑、景观小品、运动场地、园林绿化、园林给排水系统、停车场等。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15日至2015年12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 登陆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报名。报名时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清有效的联系电话)、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等资质文件扫描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网络报名通过后,请于2015年12月15日至 2015年1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同时到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银川市北京东路339号中房公司5楼)领取纸质版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地点为永宁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四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址:永宁县县城地址:银川市北京东路339号中房公司509
邮编:750100邮编:750000
联系人:马谦联系人:周冰
电话:15609512232电话:13895662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