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发)甬临线宁海梅林至山河岭段改道工程高次团粒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15GC06018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甬临线宁海梅林至山河岭段改道工程高程团粒绿化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投资【2009】26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甬临线宁海段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宁海县 建设规模:甬临线宁海梅林至山河岭段改道工程高次团粒绿化工程,路线实施桩号甬临线杨梅岭至堤树岭段改线工程(方前段)K3+245.109~K5+787.049,甬临线梅林至山河岭段改道工程K1+350-K1+650、K2+850-K2+950、K3+915.173~K11+235段,路线全长10.218km(共计短链43.901m)。本工程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80km/h。工程内容为全线上边坡高次团粒绿化、隧道洞口砼坡面和庙坑里K10+900-K10+970段右侧上边坡砼(岩)面植生生态复绿、K1+350-K1+650段上边坡客土喷播、K12+850-K2+950段开挖山体喷播植草等。 预算造价:约978万元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工期(个月):7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业绩、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见资格审查条件) 3.2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并经审核通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17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5 83555214。
4、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开标时间:2016年 1 月 7 日09:00时 4.2 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 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2015年 12 月 17 日09:00时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详见“http//:www.nhztb.gov.cn”)网页下方下载 6、投标保证金 6.1 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6.2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 6.3银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 6.4保证金金额:壹拾玖万元 6.5截止时间:2016年 1 月 7 日08:00时前实际到帐。 6.6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系统缴纳。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注册并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审核,咨询电话:65131823。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甬临线宁海段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海北路99号 地 址:宁海县桥头胡街道桥井东路23号 邮 编:315600 邮 编:315611 联系人:李成元 联 系 人:吕咪娜、葛丽娜 电 话:0574-59957081 电 话:0574-59975507 传 真:0574-59957111 传 真:0574-59975507 12.16 重发招标文件)甬临线宁海梅林至山河岭段改道工程高次团粒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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