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建招字〔2015〕513号 通岭大道绿化工程经九发设审资字【2013】521号文批准建设,现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基本概况 1.工程名称:通岭大道绿化工程;2.工程投资:约600万元;3.招标范围:通岭大道绿化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道路两侧行道树、中央隔离带绿化种植及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内容;4.质量要求:合格;5.工期及养护期:计划2015年12月29开工,工期30日历天,养护期两年,一级养护。 二、报名人资格条件 1.具有履约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二级企业资质;2.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 三、投标须知 1.投标人凭本企业CA证书无记名下载招标文件、网上答疑、网络上传电子资格后审标文件及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上传、原件备查的方式)。2、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单项备案通知手续材料;3.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8日。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不得参与“围标、串标、买标、卖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各投标人按要求接受招标单位的依法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能正式参加投标。
招 标 人:九江市八里湖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万强 联系电话:(0792)8983575、15870840107 招标监督机构:九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