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皖建代招-H1-2015-012 发布日期:2015年12月18日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衙前河景观提升及亮化二期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岳西县发改委 3、招标人:岳西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4、资金来源:项目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岳西县天堂镇 2、项目内容:招标代理(含工程清单、及控制价编制) 3、方式: 竞争性报价 三、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岳西县招标采购管理局会员企业,具有招标代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四、合同确定原则 衙前河景观提升及亮化二期工程代理费用按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为基准价。在开标现场从0.62、0.60、0.58、0.56、0.54、0.52、0.50、0.48这八个数字(抽取时,1号球代表0.48,2号球代表0.50,以此类推,8号球代表0.62)中由招标单位抽取一个、招标监督单位抽取 一个、投标单位代表各抽取一个,共3个系数进行算术平均为评标值R值(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将各参与竞争的招标代理单位报价与R值相比较,取最接近R值(绝对值相等时以负偏差优先)的报价单位作为合同洽谈单位,合同价为其报价。 如果出现二家或二家以上报价相同且同为中标候选人时,则按下述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招标人用与报价相同投标人数量的乒乓球,按照从小到大的顺序编号做签,由招标监督部门人员打乱顺序,然后由报价相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照递交投标文件先后顺序依次抽签,根据抽取数字由小到大的顺序依次抽取中标候选人排序。根据再次抽取的数字由大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数字最小的为第一合同洽谈人,次小的为第二合同洽谈人,以此类推。 五、中标人要求 1、中标人在完成该工程代理后,需按县政府44号令要求预留40%的代理费,由代理机构缴纳至招标人账户。 2、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工程招标清单漏项及工程量出现重大偏差(≧±10%)等现象,招标人将依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六、报价截止时间: 2015年 12月 21日 15:30 时(北京时间)。 七、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提交: 报价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上加盖公章,未密封的报价文件将不予签收,参与竞争的招标代理单位将符合密封要求的报价函在指定时间内提交至岳西县招标采购管理局三楼评标室。 八、各参与竞争单位的参会代表需持有有效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提交报价函,否则报价将不予接受。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岳西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岳西县天堂镇 邮编: 联系人:叶玮 电话:0556-2189688 传真: 岳西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2015年12月18日 八、报价函格式 报价函 致:岳西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关于公开竞争性选择衙前河景观提升及亮化二期工程招标代理的公告,如果我公司有幸作为此项目的代理机构,愿意按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报价单位:(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二○一五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