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云龙桥保护修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紫金连招字【2015】016号
本招标项目 连城云龙桥保护修缮工程已经福建省文物局以闽文物字[2013]40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城县文物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连城县文物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保护修缮工程施工 进行 公开 招标。
一、工程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 连城云龙桥保护修缮工程
2、招标项目地点:连城县罗坊乡
3、招标项目规模:造价约80.54万元
4、招标项目施工工期: 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5、招标范围及内容:连城县云龙桥工程的修缮(具体详见预算书)。
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文物保护施工验收规范》及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参加本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有足够资金、人员、设备的独立法人企业且近五年来具有客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业绩;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含临时一级建造师,但须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注册证书及省级以上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为投标单位固定的在岗职工。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委派其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5)福建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投标时已办理完福建省登记备案手续;
(6)其余方面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三、购取招标资料办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公司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各一份,请于2015年12月17日起至2016 年1月5 日前到招标代理公司处购取招标资料及索取相应收款收据凭证(节假日除外的上班时间内),招标资料信息费为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不含施工图纸费用,图纸另行购买)。
四、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1.6 万元(采用银行汇票或银行转账形式,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使用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装在一个信封里,并注明投标人名称于开标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本工程评标方法采取:综合评分法。
七、本工程开标时间2016年 1 月 6 日上午9:00,开标地点: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二楼开标室(连城县北大东路步行街A区228号)。
八、关于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联系。
招标人:连城县文物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城县武术馆 办公地址:连城县北大东路步行街A区226号
联系人及电话:曹先生 0597-3121190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小李 0597-8926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