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工程设有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最迟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以澄清答疑的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相关证明原件需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备注:一、职称证上有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分类的,提供职称证原件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二、职称证上无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分类的,但是具有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的,提供职称证原件和相应毕业证书原件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4.本工程为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无需提供建造师证书。 5.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无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账,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并到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一楼大厅交通银行江东中路支行开具保证金确认函,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7.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要求:(1)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开标会议,若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或到场提供不了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2)法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开标会议,若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或到场提供不了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8.本工程投标人必须提供近半年(2015年6月至2015年11月)为所报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由投标人自行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9.本工程实行履约担保制度。本工程中标人应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时向发包人提交金额为中标价10%的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采用以下方式:电汇)。招标人在确认收到中标人按要求提交的履约担保并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向中标人提交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 10.本项目执行苏建招【2009】140号文第十条规定: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差额担保的金额为本次招标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与中标价的差额(采用以下方式:银行保函)。 11.根据宁建规字〔2014〕2号文,本次招标不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12.本公告发布时间即为招标文件的网上开始下载时间,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