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为加快射阳县海通镇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经射阳县海通镇人民政府批准,拟实施射阳县海通镇支鱼线引河中沟桥及接线和道路维修工程。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为多渠道筹集,已落实。招标人为射阳县海通镇人民政府。根据射政发[2012]53号文件规定,拟采用“简易招标”方式,确定该项工程施工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射阳县海通镇支鱼线引河中沟桥及接线和道路维修工程。 2.2项目地点:射阳县海通镇支鱼线引河中沟 。 2.3项目内容: 桥梁及接线和道路维修施工等。 2.4合同价(施工发包价):35.5万元。 2.5资金来源: 多渠道筹集。 2.6计划开工时间:2016年01月。 2.7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8质量标准:合格。 2.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0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2.11招标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定项目组主要成员不少于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等】。 3.5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拟定项目负责人必须无在手工程。 3.6施工员、安全员均应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专业岗位证书。 3.7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不得互相兼任。 3.8拟定项目组主要成员与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自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有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3.9以往投标和经营过程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四.工程款支付办法 4.1工程竣工并交付(验收合格),付中标价的50%工程款。 4.2工程竣工并交付满一年(验收合格),再付中标价的30%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及时提交相关竣工结算资料。竣工结算审计结论前,最多累计支付不超过中标价的70%工程款)。 4.3完成缺陷责任期各项工作,办理缺陷责任期验收相关手续;全部工程竣工交付满二年,按审计审定总价结清剩余工程款。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0.7万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招标文件载明的“保证金专户”。 六、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七、评标定标方法 7.1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人资格后审。 7.2按招标文件规定,对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投标承诺函)审查。 7.3所有通过资格后审、投标文件(投标承诺函)审查的投标人参加随机抽签,确定1-3名中标候选人。 八、公告发布时间 2015年12月22日-2015年12月24日。 九、投标报名 9.1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2日-2015年12月24日。上午8:30-11:00 , 下午14:30-17:00(星期假日除外)。 9.2 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招标中心(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地址: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 9.3 投标报名应具有: (1)报名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和两份复印件、缴纳社保基金有关凭据原件及其两份复印件。 (2)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及其复印件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及其复印件。 (4)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9.4投标报名联系人:于广胜。 9.5投标报名联系电话:0515—82396891。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海通镇人民政府 地 址:射阳县海通镇 联系人:严家兵 电 话:1309219769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海燕 地址:射阳县金阳.哈罗斯主楼5楼 联系电话:0515-8217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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