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改造村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小区绿化施工招标公告项目编号:2015-0121930103-193s 公告发布日期:2015/12/23公告号: 项目名称:村庄改造村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小区绿化施工 工程地点:济南经济开发区新纪元大街东段、张桥片区以北 资金来源:国有(非财政)投资出资比例:100% 招标工程类型:施工-园林绿化 本项目总投资额:40万元工程造价:40万元 结构形式:其他工程规模:6000 平方米 计划文号: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370113201400077号 建设单位:山东济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刘振强建设单位联系电话:87202658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山东济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刘振强招标单位联系电话:87202658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张琳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87087173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村庄改造村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已取得济发改投资【2013】573号文批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70113201400077号,招标人为山东济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室外配套工程--小区绿化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济南经济开发区新纪元大街东段、张桥片区以北 规 模:绿化面积约6000 平方米; 质量目标:合格 合同估算价:约40万元 计划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令为准) 招标范围: 村庄改造村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小区园林绿化图纸范围内的绿化工程(包括栽植乔木、种植灌木、铺种草皮、塑造地形)施工及养护。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有以往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委派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本单位注册。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5.按照长清区政府济长政办字【2012】51号文《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的通知》,在长清区区域内从事施工活动的济南市以外企业,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须预存规定数额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6. 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济南市外注册的企业须提供企业注册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市场行为资信证明。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另行通知。地址: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2号楼33层) 四、投标报名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23日至2015年12月29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报名(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济南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长清分中心(长清区清河街1826号建委一楼)。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的国家注册建造师证书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须提供本人在本单位2015年9月、10月、11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加盖社保单位公章); 6.外地企业需提供长清区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据; 7.济南市外注册的企业提供企业注册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市场行为资信证明。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时间:另行通知。地址:济南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长清分中心(长清区清河街1826号建委一楼)。 六、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济南建设网、济南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公告时间:2015年12月23日9时0分 - 2015年12月29日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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