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改造村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小区道路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项目编号:2015-0121920103-192s 公告发布日期:2015/12/23公告号: 项目名称:村庄改造村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小区道路施工总承包 工程地点:济南经济开发区新纪元大街东段、张桥片区以北 资金来源:国有(非财政)投资出资比例:100% 招标工程类型:施工-其他 本项目总投资额:300万元工程造价:300万元 结构形式:其他工程规模:6100平方米 计划文号:济发改投资[2013]573号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第370113201400077号 建设单位:山东济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刘振强建设单位联系电话:87202658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山东济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刘振强招标单位联系电话:250000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张琳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87087173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村庄改造村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已取得济发改投资【2013】573号文批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70113201400077号,招标人为山东济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室外配套工程-小区道路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济南经济开发区新纪元大街东段、张桥片区以北 规 模:室外工程面积约6100平方米; 质量目标:合格; 计划工期:总日历天数40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令为准) 合同估算价:约300万元; 招标范围: 村庄改造村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小区道路施工,包括路基路面,雨、污水管线工程,景观照明、室外电力电缆的敷设预埋管、路灯采购及安装,电视、电话、宽带三项的弱电管道上述工程的施工、保修及验收。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以往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本单位注册。 4.济南市以外企业须提供《外地进济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存证明》(主项市政资质的提供《外地市政企业进济施工备案证》)。 5.按照长清区政府济长政办字【2012】51号文《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的通知》,在长清区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济南市以外建筑业企业,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须预存规定数额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6.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长清区内增项市政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提供长清区清欠办出具的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主项市政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提供长清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济南市内长清区外注册的增项市政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提供济南市清欠办出具的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和长清区清欠办出具的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主项市政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提供注册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济南市外注册的建筑企业提供企业注册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另行通知。地址: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2号楼33层) 四、投标报名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23日至2015年12月29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报名(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济南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长清分中心(长清区清河街1826号建委一楼)。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须提供本人在本单位2015年9月、10月、11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加盖社保单位公章); (5)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 (6)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7)济南市以外企业须提供《外地进济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存证明》(主项市政资质的提供《外地市政企业进济施工备案证》)及长清区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据; (8)长清区内增项市政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提供长清区清欠办出具的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主项市政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提供长清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济南市内长清区外注册的增项市政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提供济南市清欠办出具的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和长清区清欠办出具的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主项市政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提供注册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济南市外注册的建筑企业提供企业注册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 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复印件简单装订,原件审查后退还(其中第(8)项原件不退)。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时间:另行通知。地址:济南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长清分中心(长清区清河街1826号建委一楼)。 六、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济南建设网、济南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公告时间:2015年12月23日9时0分 - 2015年12月29日16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