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15-玉东166 项目名称:玉林市玉东新区茂林经鹿潘至鹿峰乡村公路绿化景观二期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 招 标 人:广西两岸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2699068 代理招标人: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人地址:玉林市建发街15号 代理联系人:卢燕华 联系电话:0775-2287708 工程概况:1、招标申请备案部门: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玉东新区 2、招标方式: 公开 招标。 3、建设规模:拓宽玉林市玉东新区茂林经鹿潘至鹿峰乡村公路及其支路(含鹿塘桥至蓁蓁公司科技楼道路)绿化范围,部分路段营造绿化景观点,完成尚未绿化的路段,大门广场经鹿峰村至鹿塘村段修建1米宽步行道,并对五彩田园大门广场区域的绿化景观进行提升,包括在大门广场西侧增加一条沥青路,完善广场铺装、绿化景观、灯光等。 4、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资金到位情况:已到位。 投资(万元):约3479.67万元 建设地点:玉林市玉东新区茂林镇 资质要求: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市政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标书购买时间 从 2015-12-23 至 2015-12-29 标书购买地点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中段玉林地产集团办公楼五楼) 附 注: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1.1投标人必须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市政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1.1.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3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①本项目接受设计、采购及施工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且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2家)。投标人名下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投标人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受联合体成员名额的限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②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③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④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取得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确认无行贿犯罪纪录后方可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报名等各项业务活动,提供原件核查。 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在近三年有骗取中标或已中标而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的违约行为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1.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1.2.1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风景园林专业(或相近专业)中级工程师以上(含中级工程师)的技术职称。 1.2.2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1.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3.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采购及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采购及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1.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采购及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1.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1.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1.4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2、招标文件的获取: 2.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23日至2015年12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中段玉林地产集团办公楼五楼)购买招标文件。 2.2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3、未经同意,本招标公告转载无效。公告的电子版与书面版如有抵触,以已备案的书面版《玉林市建设工程信息登记表》为准。 4、信息发布内容由招标代理人提供,如有异议,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