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201512C00024024B0263 采购品目:工程>>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 报建编号:1212105120140083招标备案号:12212015124010施工招标公告津建交园区施工[2015]1205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渤龙湖科技园中小学校项目 已由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津高新发改立项[2015]6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建办公室 ,建设资金为 27165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建办公室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渤龙湖科技园中小学校项目,项目总投资额为27165万元,总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创新大道与规划次干路二十一交口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渤龙湖科技园中小学校项目景观绿化及市政管网配套工程,本次招标投资额约3000万元。本次景观绿化总面积51844平方米,其中:小学景观总面积为11608平方米(包括屋顶花园面积11403平方米);中学景观总面积为40236平方米(包括屋顶花园面积1906平方米)。招标内容包括土方工程,排盐工程,铺装工程、雕塑小品,景观照明,市政管网及道路,塑胶跑道及足球场工程、屋顶绿化及门卫室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小学部分工期要求为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7月1日;中学部分工期要求为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12月1日。 2.4工期要求:2016年03月01日 至 2016年12月01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配合主体施工总承包单位创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金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城市园林绿化一级和原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城市园林绿化一级和新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书》;5、本项目应配备: (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资格的IC卡,并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可兼任施工管理负责人,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副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3)安全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须提供安全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任命书。(4)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等级不限,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为本单位职工;可由正项目经理兼任,投标人提供任命书。(5)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6)项目部其他成员配置应按照建筑[2012]141号文件规定配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6、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截止后,建设单位将到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室对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若发现报名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报名资格;7、本标段须缴纳诚信保证金540万元,诚信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款至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建办公室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建办公室,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帐号:12350000002435577,联系人:张强,咨询电话:83715791,咨询时间:2015年12月23日至2015年12月29日,其他时间不予受理咨询),诚信保证金到账并领取收据起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3日至2016年1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分(北京时间),领取诚信保证金收据时需携带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汇款凭证原件及《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同时递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领取地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梅苑路6号海泰大厦9楼。并要求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出具诚信保证金收据原件,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报名资格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5 年 12 月 23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29 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12月23日至2015年12月2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30 分, 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宝龙湾底商218-222号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2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建办公室(公章) 法定代表人:赵子健(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梅苑路海泰大厦9层 邮政编码:300384 联系人:邵莹莹 电话:24839932 传 真:24839932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进红(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宝龙湾底商218-222号 邮政编码:300101 联系人:冯兆艳 电话:28220046 传 真:28220048日期:2015 年 12 月 23 日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受理负责人:张磊 电话:83715792传真:83717825电子邮箱:yqzbz01@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梅苑路6号海泰大厦四层第六会议室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监察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赵健 电话:24538762、2453876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