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537169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福建 | |
工程名称: |
福建漳州古城保护开发(一期)启动工程—振成巷改造工程和中山公园电影公司旧址绿化工程施工监理单位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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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漳州古城保护开发(一期)启动工程--振成巷改造工程和中山公园电影公司旧址绿化工程施工监理经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5〕26号文核准,项目业主为漳州古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现按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以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该项目的监理单位。具体的比选情况如下:?xml:namespace>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漳州古城保护开发(一期)启动工程—振成巷改造工程和中山公园电影公司旧址绿化工程 2.建设地点:漳州市芗城区。 3.建设规模:(1)振成巷(钟法路至青年路)改造工程,道路全长约?xml:namespace> 二、比选范围及内容: 承担本项目设计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比选文件)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比选人提供的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比选申请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拟派出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要求:①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1名,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同时为比选申请人本单位在职职工;②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应具备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③监理员2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应具备有效的监理员岗位证书或岗位培训证书;④专职安全监理员1名,应具备市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证书或安全岗位证书;⑤注册造价师1名或建筑造价员1 名。 4.本比选项目不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5.比选申请人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 6.本项目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7.比选申请人为非漳州市本地监理企业的,应按漳建工〔2014〕75号文规定在比选前办理并取得有效的《驻漳建筑业中介机构备案登记证明书》。 不满足上述最低资格要求的不能参加比选,即使参加也不得中选或中选资格被取消。 四、监理费用: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为人民币玖万玖仟玖佰元整(¥:9.99万元),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风险系数已考虑在合同总价内,除甩项相应调减合同价款外,其他情况均不调整监理费用;保修期阶段监理服务收费已含在监理报价内)。 五、比选方式:经评审选取法 六、监理周期:从开工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且保修期满、监理资料及施工资料归档完成止。(工期延长,分期施工,监理费用不予调整。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费已包含在中选监理费中)。 七、获取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 1.公司名称:漳州古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2.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南路与芳华横路交叉口(古城公司); 3.领取时间: 八、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比选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南路与芳华横路交叉口(古城公司)。 2.递交时间: 3.比选时间: 九、比选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当天以现金形式向比选人提交比选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参与比选。未中选的比选申请人的比选保证金在确定中选人后当场退还。 十、中选公示和签订合同 1.根据漳发改招标【2011】4号文的规定,本次中选结果公示将发布在漳州招标采购网(?xml:namespace> 2.中选通知书发出后,中选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因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被取消中选资格的、或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比选保证金;导致比选人从其他候选人中重新确定中选人或重新比选的,该中选人应赔偿本次比选所发生的损失,且将被比选人列入失信企业,不得再参与比选人今后所组织的各项比选活动。 3.中选人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派代表与比选人联系商定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事宜。否则,比选人有充分的理由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其比选保证金;导致比选人从其他候补中选人中重新确定中选人的或重新比选的,中选人应当向比选人赔偿本次比选所发生的损失。在此情况下,比选人可将合同依次授予下一个候补中选人。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96-2060600传真: 0596-2060610 比选人:漳州古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 | |
报名期限: | 2015/12/23至 2015/12/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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