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YY201401002项目名称苏州中心市政配套项目 标段编号GYY20140100221;标段名称星港街隧道LED灯具设备采购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5年12月24日公告结束时间2015年12月29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苏州中心市政配套项目星港街隧道LED灯具设备采购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苏州中心市政配套项目项目编号GYY201401002 招标人名称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 工程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星港街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发包内容发包方式合同估算价 GYY20140100221星港街隧道LED灯具设备采购工程其他材料公开招标 680.000000(万元)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标段规模:星港街隧道LED灯具设备采购工程,主要包括:LED隧道灯约6000套、LED双管荧光灯约200套,及相应的调光系统及设备。实施范围包含:星港街隧道及现代大道下立交主要采用LED隧道灯, 7条联络道主要采用LED双管荧光灯。星港街隧道主线全长1560米,暗埋段长1330米,隧道采用双洞结构,单洞采用双侧对称布灯,每侧分基本照明和加强照明。现代大道下立交全长420米,暗埋段长141米,隧道采用双洞结构,单洞采用双侧对称布灯,每侧分基本照明和加强照明。隧道路面全线均采用沥青路面。星港街隧道及现代大道下立交设计时速均为50km/h。合同估算价约680万元。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 2.项目负责人(总监)资质: 3.企业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600万元(以合同协议书金额为准)的隧道工程LED照明灯具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及采购方出具的供货验收合格证明) 说明:(1)公告中要求的单项合同金额特指LED隧道灯的供货金额(如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中包含调光设备,则调光设备的金额视为LED隧道灯的供货金额),如投标人提供的合同金额中包含上述供货金额以外的其他内容时(如包含安装工作、非LED照明灯具、其他设备及材料等),则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独立承担部分的合同供货金额满足公告要求。 (2)当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属于联合体中标合同时,则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独立承担部分的合同金额满足公告的要求。 (3)投标人需提供采购方出具的供货验收合格证明,证明其合同供货设备已通过采购方的验收并交付使用。 (4)隧道工程:不包含铁路隧道及轨道交通工程。 4.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5.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6.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8.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招标人可以拒绝园区综合考评结果为c类或者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其他条件:1、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招标代理服务的;(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足够专业技术人员和质量保证体系及长期售后服务系统。 3、投标申请人为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生产商,在中国国内注册,同一品牌限一家生产商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代理商、不接受经销商的申请),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企业注册资金以其他货币注册的,按注册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换算。) 4、投标申请人2014年度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不小于2亿元人民币(以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利润表中数据为准,若无“主营业务收入”项则以“营业收入”项数据为准)。 5、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企业业绩证明材料,除提供合同、采购方出具的供货验收合格证明外,投标人还必须提供相关“企业纳税发票”。 7、按要求提供企业承诺书(承诺内容:符合并包含上述条件第6条、第7条、第8条及第12条其他条件中的第1条及第2条,格式自拟)。 8、资格审查文件中,以下信息必须选自苏州工业园区企业诚信库,否则不作为评审依据: (1)企业基本信息:营业执照; (2)企业业绩:合同文件; (3)企业近年财务状况:2014年度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以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9、本项目评标时需提供样灯,通过样灯符合性评审的单位,才能进入下一步的技术和经济标评审,请投标人仔细阅读评标办法。 其他说明 本项目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6/1/4 10:30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招标人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国际大厦9楼 联 系 人: 唐小君传 真: 电 话:67671832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联 系 人: 传 真: 电 话: 邮编: E-Mail: 苏州工业园区招投标投诉电话:0512-66605607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5年12月24日 至 2015年12月29日 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 http://zhaotoubiao.sipac.gov.cn,投标申请人通过CA证书登录。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公章)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