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服务采购项目 2015年12月24日 招标编号:FJYS2015-205 开标时间:2016-01-13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海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FJYS2015-2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绿化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福建省海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招标单位:福建省海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 本项目预算价:合同包一:800000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绿化服务采购项目; (4) 建设工期: (1)省烟草大厦、烟科所、晓康苑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闽江印象服务期一年,自采购人原绿化养护合同结束后的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同包一:资格标准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生产招标货物或提供服务的投标人,须提供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2)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股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A、近期的企业财务报表、近期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近期的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l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l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l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人具有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7) 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原件放入技术商务正本,复印件放入技术商务副本)。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3)条、第(4)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请于2015年 12 月 24 日-—2015年 12 月 31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北京时间)至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2号楼1001-1002单元)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日历日的17:00前;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汇票、转帐支票等非现金形式汇入指定账户中;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合同包一:¥16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1 月 13 日上午09:00 (北京时间) 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间并签到,递交后概不退还,逾期送达(以签到为准)、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8. 开标时间: 2016年 1 月 13 日上午09:00 (北京时间) 9. 开标地点: 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2号楼1001-1002室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海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北环中路133号福建省烟草大厦407 ; 电话: 87069600 联系人: 小危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2号楼1001-1002室,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679372传真:0591-87610660; 联系人: 小吴 开户名: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帐 号:11713 01001 000 379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