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春园小区市政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H-ZB(2015)-011(发布时间:2015-12-24)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中河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中河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人:宁波工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宁波市鄞州区春园小区市政道路改造工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春园小区内 项目总投资:约120万元 工程造价:1179312元(其中暂列金额50000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由中河街道办事处筹措 招标范围:本工程预算编制范围内的:春园小区一期水泥路面改造,室外排水改造,二期砼路面改造,新建文化走廊等施工总承包。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 其它要求: 1、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在鄞州区登记正常,且在评审时仍然保持通过状态。其中投标申请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企业信用等级必须为C级及以上,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以开标日当天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信息为准。 2、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接业务数量符合甬建发[2014]231号文件和鄞交管办[2012] 1号文件的规定。 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情形。 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查询结果为准 5、专职安全员一名; 联合体投标1.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 / 资质。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预算书、图纸),如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可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提交: 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 提交形式:转账支票或银行汇票(提交人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下属分公司或个人等均无效) 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1月4日下午16:00分(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账号:81180301302030488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下应支行东裕分理处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中河街道办事处基本建设专户 联系电话:83088031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1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鄞州区中河街道办事处公共资源交易站开标室(鄞州区宁横路沧海实业大厦5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中河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徐工/周经理 招标代理人:宁波工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南部商务区泰安中路456号盈升大厦13楼 联系人:杨敏 电话:18969894528 2015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