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关于张家港市园林绿化管理局的 2016-2017 年度四季草花、花境种植项目 招标公告 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张家港市园林绿化管理局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2016-2017年度四季草花、花境种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2016-2017年度四季草花、花境种植项目 标书编号:ZZC2015-G286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张家港市园林绿化管理局申请购买的2016-2017年度四季草花、花境种植项目。服务期为24个月,具体要求见项目需求。 2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8个标段,具体划分详见“项目需求”。第一标段预算为222.3316万元,第二标段预算为201.602万元,第三标段预算为170.4022万元,第四标段预算为154.1818万元,第五标段预算为151.6549万元,第六标段预算为137.6260万元,第七标段预算为126.517万元,第八标段预算为123.9828万元。投标人必须对每个标段进行报价。若投标人只对其中一个或两个标段进行选择性报价,则作无效报价处理。中标顺序按已确定的标段顺序逐个确定,每个标段的最高得分者为该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的,则由报价低者中标;若得分相同报价也相同的,则由公证人员现场组织抽签确定。每个投标人最多可中一个标段,中满一个标段后将自动失去剩余标段的中标资格。如果在确定剩余标段(2-8)中标候选人过程中,出现已中标者为该标段的最高分者,则由该标段的次高分者中标,若得分相同的,则由报价低者中标;若得分相同报价也相同的,则由公证人员现场组织抽签确定。 3 、本次招标投标报价不高于财政预算为有效投标报价。超财政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含试行)或叁级以上资质; 2、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自该公告上网之时起每日的上午8:30至11:00,下午1:00至5: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1日下午5:00时(节假日除外)。只有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答疑时间:2016年1月4日上午09:30时整 招标文件发放地点: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221室) 招标文件售价:无,请自带U盘。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实质性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6年1月26日上午08:30-09:30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1月26日上午09:30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开标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郑浩、朱伟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年1月26日上午09:30时整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开标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221室) 邮编:215600 联系人:郑浩、朱伟 联系电话:0512-58699065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维春 咨询电话:13801563111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 元整(¥:10000元 )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户名: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帐号: 801000001633688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 有效的银行本票(同城)、银行汇票。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接受汇款、现金、转账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十、本项目的招标过程将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全过程公证。中标单位需缴纳公证费叁佰元整(¥300元)。请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将公证费付至江苏省张家港市公证处。 户名:江苏省张家港市公证处 开户行:交通银行人民路支行 账号:3876706600181601012493 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国泰时代广场A座2楼 电话:0512-56770611 十一、其他应说明事项:前来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出具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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