磴口县工业园区规划三街、规划四路新建工程和光伏园区 观景平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CHL(BYNE)-2015-019) 一、招标条件: 磴口县工业园区规划三街、规划四路新建工程和光伏园区观景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已由磴口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磴发改审字【2015】94号),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多方筹措解决,建设单位为磴口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规划三街、规划四路新建工程、路灯及观景平台。 2.2 建设地点:磴口县工业园区盘古路北、经四路局部地段。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四个标段。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市政道路1320m; 第二标段:市政道路1383m; 第三标段:市政道路1113m; 第四标段:观景平台3684㎡。 (注:一个投标人只允许报一个标段。) 2.6 付款方式:全额垫资。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2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班子安全员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公司注册人员; 3.3 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施工企业需持年度备案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2月25日至2015年12月2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节假日不休息), 到临河区四季花城一区九号楼四单元507室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办理;由招标代理机构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①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的副本及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 ②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的副本; ③ 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副本; ④ 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 ⑤ 有效的企业开户许可证; ⑥ 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⑦ 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⑧ 投标人携带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⑨ 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施工企业需持年度备案表。 ⑩购买者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五、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磴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磴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dkxggzyjyzx.cn)网上同时发布。 七、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磴口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闫俊田 电 话:18747813329 招标代理机构: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巴彦淖尔市分公司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四季花城一区9#楼四单元507室 联系人:李东容 电 话:0478-8756266 电子邮箱:ychl_bynr@163.com 八、投标保证金汇款地址: 收款方名称:磴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收款方帐号:8603 6012 2000 0000 0050 64 开户行名称:磴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政务服务中心分社 (注:必须标注工程名称及标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