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实验中学文院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2015-012497-0401-087s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枣庄市实验中学文院景观工程 已由 枣庄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以 枣发改行审【2012】2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枣庄市实验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枣庄市实验中学文院景观工程位于枣庄市新城黄河路与长白山路交界处,建筑面积16739m2,合同估算价453万元,计划工期100日历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投标人应具备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均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 所报项目经理(园林绿化专业)必须具备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B证并在本单位注册。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1月3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工作时间报名地点: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窗口受理区(枣庄市新城区民生路财政局北);联系电话:0632-868700 ,13969497158。 节假日报名地点:枣庄市凤凰西区物业楼一楼。联系电话:0632-868700 ,13969497158。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 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代表和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资质等级证书(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6.项目经理(园林绿化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B证。 以上证件缺一不可,不能提供证件的或投标人不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招标人拒绝接受其报名。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单位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12月 30日至2016 年1月3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 工作日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窗口受理区(枣庄市新城区民生路财政局北)。节假日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枣庄市凤凰西区物业楼一楼。联系电话:0632-868700 ,13969497158。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50元,电子光盘:150元/张,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报名资料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1 月 19 日 14 时00分,地点为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三号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枣庄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枣庄市实验中学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枣庄市新城黄河路与长白山路交界处地 址: 枣庄市新城凤凰西区物业楼一楼 邮 编: 277800邮 编: 277800 联 系 人: 孙老师联 系 人: 褚衍婷 电 话: 06328169060电 话: 06328687000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zzsjyjscq@163.com电子邮件: chuyt2015@163.com 网 址: 网 址: www.sdzhengping.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枣庄新城支行 账 号: 账 号: 1605001919100029694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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