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二级(或二级以上)项目负责人资格,同时具有园林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2012年至少担任过1个工程造价800万元(含)以上或绿化面积不低于3万㎡的施工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在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且业绩证明材料中须注明项目经理姓名方为有效)。 (2)拟任设计负责人应持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单位名称应与投标申请人一致,且无在建项目; (3)拟任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设计负责人1人;开标时需提供上述人员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4)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在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2012年至今至少担任过1个工程造价800万元(含)以上或绿化面积不低于3万㎡的绿化施工技术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中须注明该技术负责人姓名方为有效)。 3.4类似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1个及以上的工程造价不小于800万元(含)以上或绿化面积不低于3万㎡的绿化项目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应满足此要求); (2)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1个及以上的工程造价不小于800万元(含)以上或绿化面积不低于3万㎡的绿化项目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此要求)。 3.5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12年起)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含),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绿化施工企业。 3.7省外建筑业企业到云南开展建筑活动的,只需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http://www.ynjst-jgc.gov.cn)上报企业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相关信息,并携企业相关证件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作基本信息登记即可。在项目中标后应及时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http://www.ynjst-jgc.gov.cn)上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网上登记,并同时携相关证书到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人员登记。基本信息登记和项目管理人员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请查询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http://www.ynjst-jgc.gov.cn)办理指南。省外企业必须承诺如中标须及时办理园林绿化专项入滇备案及其他资质入滇备案。 3.8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包含查询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并于开标当日提交原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都需查询。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