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CCS2015-001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齐齐哈尔市市政工程建设指挥部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齐齐哈尔市沿江景观带(滨江大道)PPP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社会资本合作者(供应商),本项目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已经通过PPP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的审核确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1.1项目名称:沿江景观带(滨江大道)PPP项目 1.2项目编号:ZCCS2015-001 2.项目主体 2.1项目授权主体: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 2.2项目实施机构(下称采购人):齐齐哈尔市市政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齐齐哈尔建华区新明大街38号 2.3项目实施主体:齐齐哈尔市滨江大道项目建设有限公司(暂命名,在签署PPP项目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由齐齐哈尔市政府授权齐齐哈尔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与社会合作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政府方和社会合作方按25%:75%比例出资(认缴),并按出资比例分别持有SPV公司股权,公司管理层由政府方和社会合作方分别委派,财务负责人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简称SPV公司)。 2.4集中采购机构: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齐齐哈尔建华区新明大街29号 3、项目概况: 3.1项目范围: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沿嫩江东岸景观带的嫩江公园至原造纸厂、和平广场至明月岛码头区域。项目包括路网工程(含堤顶路升级改造及绿化)、部分迎水面景观绿化工程、背水面景观绿化工程等子项目。 3.2建设地点: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 3.3项目资金及来源:本项目投资估算不超过4.5亿元(含建设期资金利息),以齐齐哈尔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查委员会评审价格为准。采购方按不超过10%的项目总投资比例承担投资支付责任,并按该比例以股权或者债权投资的方式对本项目承担投资支付责任。其他90%的项目投资资金由中选单位按市场化融资原则自行筹措。项目自竣工之日起分10年回购。 3.4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工作遵循“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用2年时间基本完成上述项目的建设工作。 3.5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4月15日。 3.6合作模式:双方按照PPP模式进行合作(详见合同); 3.7本项目采取两阶段评审:第一阶段为资格审查阶段,第二阶段为磋商评审阶段。 4.本项目资格审查阶段需提供的资格要求 4.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2融资能力及资质要求:可以是商业银行、出口信贷机构、多边金融机构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等,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准入许可,也可以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的企业,具有4亿元以上的融资或授信能力。融资期限为工程整个建设期,如不能按时融资到位按违约条款处理。 4.3建设能力及资质要求: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以证明其符合规定要求及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4.3.1具有现行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4.3.2截至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止,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企业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 4.3.3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该申请人认为必要的额外财务资料),以证明其如果中标,有能力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完成合作经营行为。 4.3.4申请人须提供当地或采购人所在地检察机关从出具之日起近三年申请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有效证明材料。 4.3.5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及无不良信用记录。近一年无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 4.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 4.3.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含3家),并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 4.3.2联合体成员之一须具有实施本项目所必须的资质; 4.3.3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5.供应商报名 5.1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取消报名的方式,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递交响应文件。 5.2磋商保证金递交的方式、时间及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于2015年12月30 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网站、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进行发布。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者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网站、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8.响应文件的递交 8.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月11日9 时00分,地点为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6开标室。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项目实施机构不予受理。 9.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的其他事宜,请与采购机构联系 采购机构: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徐金光、崔洪波 联系电话:0452-2799695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 年12月3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