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龙泉塔修缮保护工程及防雷保护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滕州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局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华伟招标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编号 项目名称:滕州市龙泉塔修缮保护工程及防雷保护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TZZFCG-2015-203 四、招标内容:龙泉塔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位于滕州市龙泉广场西侧。本项目为滕州市龙泉塔修缮保护工程及防雷保护工程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滕州市龙泉塔修缮保护工程,对龙泉塔全部塔体结构(包括塔体周围地面铺墁等)进行修缮;第二标段:滕州市龙泉塔防雷保护工程,对防雷保护工程的材料设备进行招标、安装及相关施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特别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括古建筑维修,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文物局授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从业资格,且已取得责任工程师资格证书;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需提供人社部门开具的2015年6-12月份的养老保险证明;山东省外潜在投标人须在山东省文物局备案,并出具有效的备案证明原件;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气象主管部门核发的防雷工程专业施工甲级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气象主管部门核发的防雷施工资格证书;至少具有两项以上同类工程业绩(具有《文物建筑物防雷技术规范》(QX189-2013)从2013年7月1日实施后至今独立完成的合同额在30万以上的全国文物重点保护单位业绩);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需提供人社部门开具的2015年6-12月份的养老保险证明;投标人须在山东省文物局备案,并出具有效的备案证明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六、报名的时间、地点、招标文件售价: 1、时间:2015年12月30日起至2016年1月6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址:1)、枣庄市市中区振兴南路幸福社区41号楼; 2)、滕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财政局服务窗口(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北辛中路2600号),购买招标文件前请先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图纸:300元/份(第一标段),售后不退。 4、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 第一标段: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从业资格证书、责任工程师资格证书、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需提供人社部门开具的2015年6-12月份的养老保险证明、山东省文物局备案证明(山东省外潜在投标人提供)等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第二标段: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同类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气象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三项缺一不可)、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需提供人社部门开具的2015年6-12月份的养老保险证明、山东省文物局备案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备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 七、投标截止日期: 2016年1月19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日期:2016年1月19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滕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 九、本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滕州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局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0632-5888128 代理机构:山东华伟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枣庄市市中区振兴南路幸福社区41号楼 联系人:张经理 电 话: 0632-3567999 电子邮箱 :sdzzhwzb@163.com
发布人:枣庄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30日 14时18分2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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