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榕正宏招[2015]057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江第三实验小学景观及配套设施工程 已由 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以 连发改基建【2009】14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江县第三实验小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连江县第三实验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连江县第三实验小学; 2.2 建设规模:本工程预算价为人民币4160307元,发包价为人民币3757121元; 2.3 招标范围:围墙、路面、桥梁(景观桥)、排水、给水、电力排管、路灯、绿化、临时设施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福建光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 福建大天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待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企业资质及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1、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5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 12月30日至2016年 1月 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 14时 30分至 16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4.2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书、图纸等)每份售价 700 元人民币,售后均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1)的方式补足;(3)已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的建筑业龙头企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18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建造师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原件到场登记核查,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工程开标会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的同一时间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抽取中标候选人资格。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址:www.fzztb.org)、《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 )及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县第三实验小学 地 址:连江县第三实验小学 邮编: 350500 ; 电 话: 13809521010 ; 联系人: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珠宝路2号珠宝城B区10层 电话: 0591-83308660、15985777739 传真: 0591-83361845 联系人: 王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连江县支行 帐户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1004 9520 0980 0100 01。 注明用途: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连江第三实验小学景观及配套设施工程”投标保证金,应简写为(“连江第三实验小学景观及配套设施工程”)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用途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 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二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