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富大道道路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公告发布日期:2015/12/31公告号:黄岛区2015541 项目名称:明富大道道路工程(施工) 工程地点:瓦屋路至琅琊台南路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出资比例:100% 招标工程类型:施工-城镇道路 本项目总投资额:1356万元工程造价:1241万元 结构形式:其他工程规模:693米 计划文号:青西新管发【2015】10号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青岛市黄岛区城市建设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安可建设单位联系电话:0532-86839611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青岛市黄岛区城市建设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安可招标单位联系电话:0532-86839611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世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薛学聪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532-68976119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新建道路长约693米,规划红线宽度26米;新建车行道约11088平方米;人行道约4851平方米;新建DN300给水管线约717米,DN300-DN1200雨水管线约1270米,DN300-DN400污水管线约721米;新建绿化约3000平方米,路灯42盏,交通标志标线约540平方米等。 (二)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三)本工程不分标段。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青岛市以外的投标企业应提供市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入青信用证》或其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注册地非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区域内的投标企业中标后七日内须到青岛市黄岛区城市建设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本工程资格审查 需 具有同类工程要求。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单项工程合同额1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 七、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无需报名,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企业,可在以下时间内登陆“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专栏”→“财政招标文件发放”下载招标文件。 施工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参加资格审查: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2)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青岛市以外的投标企业应提供市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入青信用证》或其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3)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还应提供"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原件; (4)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无违法违规行为、上两年度无质量、安全事故证明材料(证明自出具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5)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预防犯罪处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证明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具体格式请到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专栏--文件下载"一栏下载,黄岛检察院预防犯罪处联系电话:83012316); (6)企业上五年度完成的同类工程业绩(①经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交易通知书);②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或备案文件(不能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或备案文件原件的,可提供加盖当地档案管理机构公章的复印件);或项目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四方验收资料及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④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同类工程还需提供中标公示网上打印件(含网址)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1、以上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开标时统一提报。 2、若招标文件及附件无法下载,请及时拨打86958600。 九 、其他 1、投标保证金交纳说明: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24万元,投标单位从其基本存款账户,通过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保证金收退平台",以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除外),详见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具体到账日期由中心工作人员开标后确认并提交评标委员会。 (2)单位账户:青岛市黄岛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青岛银行井冈山路支行 账号:802370200691703 地址:开发区井冈山路 2、 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公告时间:2015年12月31日10时41分 - 2016年1月8日17时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