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沙坪湾生态修复绿化部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沙坪湾生态修复绿化部分施工招标已由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以云环发【2013】3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大理洱海保护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能满足资质、资格审查要求。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南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沙坪湾生态修复绿化部分; 2.2 建设地点: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大理市上关镇); 2.3.建设规模 建设规模:沙坪湾生态修复绿化部分,总投资约400万元;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且具备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包含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项目经理须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注册单位与报名单位一致。 3.4省外企业:须提供入滇备案相关资料。 3.5财务要求:企业近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指:2014年) 3.6业绩要求:企业近年(指:2013年~至今)至少承担过2项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项目合同金额在400万元以上且经济技术指标、规模与招标工程基本相似)。 3.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3.5、3.6、3.7条报名时不审核,在招标文件中体现,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注:每个投标人只允许授权同一代理人针对本项目办理报名事宜,同一投标人多报或重复报名均视为无效报名。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报名时间及地点: 5.1 报名时间:2016年 1月6日至2016年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5.2报名地点:大理政务服务大楼一楼(大楼南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件大厅 5.3报名所需资料及要求:投标申请人请携带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上述所有证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报名资料一套递交给交易中心、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报名。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截止时间为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以招标文件规定递交地点为准),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www.ynzb.com.cn)、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www.ynggzyxx.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8. 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告》第18号文件规定,中标公示期满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场规范运作出具书面证明。未办理进场交易证明的项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其后继手续。
招标人:大理洱海保护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段工 联系电话:0872-2136250 地 址:大理市下关北区214国道段府荷园旁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 联系人:常贵美、陶钰 联系电话: 15812067044、15288081022 传 真:0872—2509762 邮 箱:1516809608@QQ.com 地 址:大理市鸡足山路洱海庄园49栋1单元202室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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