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543088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江苏长江路北侧、井冈山路西侧安置小区建设项目长江路北侧、井冈山路西侧安置小区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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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长江路北侧、井冈山路西侧安置小区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长江路北侧、井冈山路西侧 2.2 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1571万元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内容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本标段工期要求:1号地块和2号地块计划开工时间:2016年2月20日,施工工期: 90天;3号地块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施工工期: 90天 2.6 本标段合同估算价: 约1571万元 2.7 其它:/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城市园林绿化壹级施工资质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满足所列之一的即可)①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②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③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1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提醒:项目负责人不得在本项目中兼职其他管理岗位);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主要管理人员的要求:按要求填写与本项目相符的相关专业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材料员; 1、自“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打印的投标企业及所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或投标企业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投标企业及所派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日期为首次开始公告之日起);
2、本工程设开标约谈环节,约谈对象为投标单位资质证书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约谈对象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资质证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约谈会议。约谈对象不到场或者对约谈内容有异议拒绝签字的,将不接受其单位的投标文件。开标约谈内容见附件一。 3、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承担自201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有单项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以合同价为准)的绿化工程业绩。 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工程所在地县及县以上交易中心(或原招标办、政府采购中心)备案】、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缺一不可。以上材料必须通过“南通市投标企业诚信信息数据库”网上审核。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合理低价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时间:2016年1月5日至2016年1月26日9时00分前。 5.2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在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本工程资料费用为人民币 255 元整。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26日9时00分,地点为: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报名系统。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3开标地点: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东县掘港镇长江路北侧,泰山路东侧的建设大厦一楼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如东县鑫源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如东方圆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掘港镇地址: 如东县掘港镇青园北路34号 邮编:226400邮编:226400 联 系 人: 曾娟娟联系 人:孙侠 电话:0513-84535948电话:18260537201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2016年1月5日 附件一: 开 标 约 谈 为了保证长江路北侧、井冈山路西侧安置小区景观绿化工程的顺利推进,保证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工期等要求完成该项目的实施,工程施工招标开标前对各投标人就有关事项约谈如下: 一、投标人主体资格的确认: 投标人对该项目的投标是投标人自身的行为,不存在外借资质的现象。中标人如存在资质挂靠的情况,则招标人将没收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并终止中标合同。 二、中标通知书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施工合同的签订,施工进场的安排: 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2日内完成中标通知书手续的办理,中标通知书办理完成后3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施工合同;签订施工合同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组织人员进场施工。如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无法在承诺期限内完成以上承诺内容,中标人接受招标人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养护期结束后保证树木成活率为100%。 四、工期要求 保证按招标工期:1号地块和2号地块施工工期:90天;3号地块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施工工期:90天。 五、项目班子到位要求 若中标,投标人承诺按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组成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到场,如不能按投标文件的人员组织进场,则按招标人的相关考勤、考核办法扣除相关违约金。 招标人:如东县鑫源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约谈时间:2016年月日 附件二: 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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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6/1/5至 2016/1/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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