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544195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浙江 | |
工程名称: |
浙江镇海新城永茂路(望海路以东419米新建段及望海路以西改造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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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海新城永茂路(望海路以东419米新建段及望海路以西改造段)工程已由镇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镇海新城永茂路(望海路以东419米新建段及望海路以西改造段)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镇发改 [2015]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镇海箭湖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镇海箭湖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本项目现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镇海新城北区,西起永茂西路已建段,东至植物园3号门东侧 规 模:路长约664米(按建设性质划分为东、西两段,其中东段为望海路以东419米新建段,西段为望海路以西改造段),路宽40米(标准横断面布置形式为:4.5米人行道+4.5米非机动车道+3米机非分隔带+16米机动车道+3米机机非分隔带+4.5米非机动车道+4.5米人行道),新建单跨16米桥梁一座,道路两侧配设给排水、电力、通信、交通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 项目总投资:6019.52万元 招标控制价: 25615361元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市政道路、排水、路灯、绿化、交通设施(桥梁以东)、临时停车场相关工程等市政公共配套设施,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适用于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中新资质标准就位或取得新资质标准的施工企业)与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由上述资质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时须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的投标单位为牵头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适用于按建建【2001】82号原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要求取得资质标准的施工企业)与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由上述资质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时须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的投标单位为牵头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 3.1.4投标人需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5 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其它要求:投标人在系统中查询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五年内不得有贿赂行为记录;否则投标申请被拒绝。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不得超过60周岁)],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3.2.2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2.4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符合甬建发[2014]231号文件要求; 3.3 其他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开标时须提供开标前三个月[2015年9月、10月、11月]的社保证明及无在建项目承诺。 3.4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并拟派项目负责人。 3.5 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 11家(投标人注册地在宁波市镇海区的优先入围);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牵头人注册地在宁波市镇海区的优先入围。 潜在投标人入围方式:□资格后审 ■镇政办发【2011】72号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7日至2016年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时30分至3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28室(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E座)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以便招标人对你单位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交易员证; 2、《宁波市镇海区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 附件: ■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如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提供) ■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如为联合体的,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提供)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 其他资料: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查询信用等级打印件一张。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招标人查询贿赂行为记录(无需携带原件)。 注:1、所提交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与其他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2、《宁波市镇海区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登记表》的格式在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zhztb.gov.cn)下载专区内下载后使用。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28日9 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四)(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E座)。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发布 6.1 时间:2016年1月7日至2016年1月13日。 6.2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hztb.gov.cn)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镇海箭湖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镇海区骆驼街道永平西路168号 地址: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5楼 邮编:315200 邮编:315200 联系人:余为明 联系人:华飞龙、金鑫 电话:0574-86592612 电话:13566523420,15825559120 传真: ---- 传真:8768677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534043902@qq.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8.监管部门 宁波市镇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574-86293730 9.综合监督部门: 镇海区监察局,电话:12388 镇海区公共资源交管办,电话0574- 86280086 | |
报名期限: | 2016/1/7至 2016/1/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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