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T-2016-NXJS-002 宁乡县金洲镇关山景区行政中心及收费站入口和关山互通山坡绿化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我公司受宁乡县金洲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乡县金洲镇关山景区行政中心及收费站入口和关山互通山坡绿化工程; 2、项目地点:位于金洲镇; 3、建设规模:宁乡县金洲镇关山景区行政中心及收费站入口和关山互通山坡绿化工程,工程造价为:¥911284.75元; 4、资金来源:已落实; 5、工期要求:30日历天; 6、招标范围:本工程包括对金洲镇关山景区行政中心及收费站入口,关山互通山坡的皂荚、朴树、栾树、杨梅、香樟、银杏、红枫等苗木栽植,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评标办法:按宁住建[2012]88号文件规定的限额以内政府投资项目,采用“合理定价抽取法”。 合格投标人才能参加抽签,具体抽取办法如下: 1、抽取中标顺序号码。由招标人选取一组号码球放入摇号机内,并随机摇取与合格投标人数量相等的号码球,作为本次抽签号码球,该组号码球倒数第三摇出的对应第一中标候选人号码,倒数第二摇出的对应第二中标候选人号码,倒数第一摇出的对应第三中标候选人号码。 2、抽取中标候选人。将上述合格投标人数量相等的号码球投入抽签盒内,由投标人代表,按照递交投标承诺书的顺序,依次抽出一个号码球,抽到对应第一中标候选人号码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抽到对应第二中标候选人号码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抽到对应第三中标候选人号码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三、投标人主要响应条款 1.合理价(中标总价格):玖拾壹万壹仟贰佰捌拾肆圆柒角伍分(¥:911284.75元)。 2.工期:30日历天。 3.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将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之一; 投标保证金数额:壹拾壹万元整(¥11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至下列专用账户: 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宁乡支行 户 名: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7319 0430 1710 777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报名项目名称:“宁乡县金洲镇关山景区行政中心及收费站入口和关山互通山坡绿化工程”; 保证金提交方式:(1)银行转账支票;(2)银行电汇;(3)银行汇票; 一张银行转账支票(或银行汇款)只能缴纳一个标段的投标保证金,且仅限当次投标项目有效; 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5.开标前进行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如下: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者有效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行政区域以外的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入湘登记证》; (3)企业资质证书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应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有园林绿化专业的资质证书,证件应处于有效期内; (5)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另需提供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各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 (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并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7)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5年7月至2015年12月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8)本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 (9)招标人的其他要求: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须将履约保证金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且该履约保证金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竣工验收资料证明或由招标人验收合格签认接收后方可退还.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配备的人员(指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投标人须承诺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押证管理、且不更换人员、须与中标通知书公示的一致,承诺中标后的关键岗位人员须长驻项目现场进行履职;特殊情况下,报招标人批准后,方可更换和离开现场,如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则招标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以上任一条款未作响应的,将被认定为不合格投标人,并作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凭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和施工员持其身份证原件和安全员持其身份证原件,持本公告第三条第5点的资格审查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可于2016年1月7日至2016年1月11日每日9:00-11:00,15:30-17:00(节假日不休息)到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由招标人制定的格式投标承诺书等文件,报名时,以上人员必须亲自到场报名,否则不予受理。地点:宁乡县玉潭镇安康路6号栋(玉潭镇玉兴路与安康路交汇处往玉潭公园方向100米),联系人:袁四果,联系电话:15084700538 。报名费人民币:贰佰元整,逾期未报名者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内容包括投标承诺书(叁份)、加盖公章的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一套,要求投标承诺书内容不得缺项,投标文件密封盖章后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递交(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乡县玉潭镇花明北路,住建局院内)。 六、开标日期:2016年1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nxzy.hnipp.com) 八、招标人:宁乡县金洲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