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545074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临澧县新安镇棚户区综合整治项目常石路(三医院-新安大道段)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临澧县新安镇棚户区综合整治项目常石路(三医院-新安大道段)改造工程已由临澧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临发改[2016]0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临澧县新安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临澧县新安镇棚户区综合整治项目常石路(三医院-新安大道段)改造工程 2.2 招标编号:CDZT(2016)04 2.3 建设地点:东起临澧县新安镇城区新安大道与常石路交汇处,西至临澧县第三人民医院 2.4 规模:本项目工程包括将原水泥混凝土路面全部实施沥青混凝土改造,两侧3米人行道重建,配套建设雨污分流排水管网,弱电、燃气管线建设和绿化、亮化工程,总投资额为8139460.00元。 2.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8 招标范围:土石方、沥青路面、排水、绿化、给水、管网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9 标段划分:一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拾陆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01月15日。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请从2016年01月08日~2016年01月15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临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临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临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01月29日09时00分,地点为临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临澧县政务中心三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 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临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临澧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6-5899912。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小信封(小信封内包含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临澧县新安镇人民政府地 址:临澧县新安镇联 系 人:黄宜平电 话:0736-5655008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常德市朗州中路鸿正苑A栋611室联 系 人:周宏建电 话:0736-7326166 |
报名期限: | 2016/1/8至 2016/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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