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对燕鸽湖物业服务处燕和园新区进行春季绿化工程施工,具体工作量如下:常青树约栽植20322棵,落叶乔木约栽植323棵,花灌木约栽植1175棵,花卉造型约栽植55804,草坪约4831㎡,其他农家肥126.4方、换土出土3159㎡、换土进土3159㎡,(具体工作量详见第四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银川燕鸽湖物业服务处燕和园新区春季绿化工程施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的服务内容; 3.3投标人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3.4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三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3.5近三年有相近或相似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 3.6企业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7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01-08 09: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01-13 17:30:00.0
4.1凡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8日至1月13日(周六报名,周日休息),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西安市雁塔区崇业路23号丰泰大厦8层D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卖,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01-28 09:00:00.0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月28日9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四路长庆宾馆二楼会议室(详见现场指示牌)。 5.2 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按项目提交,金额为二万元人民币,采用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意以下事项:户 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城南支行账 号:1299 0545 5810 101 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从基本账户转出)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 GXTC-1657026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财务部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六. 开标
招标人:长庆油田矿区事业部本部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6-01-28 09:00:00.0 开标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四路长庆宾馆二楼会议室(详见现场指示牌)
地址: 西安市雁塔区崇业路23号丰泰大厦8层D室 邮编: 710065
联系人: 刘军伟
电话: 02986533155 传真: 02985239977
电子邮件: gx86533155@163.com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西安含光路支行
账户名: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账号: 7252 2101 8260 0132 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