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江苏潘安湖湿地公园一期绿化养护项目三标段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545621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江苏潘安湖湿地公园一期绿化养护项目三标段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政府潘安湖街道办事处建设的潘安湖湿地公园一期绿化养护工程已经徐州市贾汪区发展改革与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付,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 养护施工 投标。

2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徐州市贾汪区潘安湖景区

3.2、工程规模:本标段养护范围包含主入口ABC区,北大堤、水生植物、中心园花镜,约276815.9m2。养护费用约110万元/年。

3.3、招标范围:绿化养护范围内及招标文件对应全部内容

3.4、计划进场时间:20162

4本招标工程共分 十一个标段,本次招标第三标段

三标段:本标段包含主入口ABC区,北大堤、水生植物、中心园花镜。(养护期二年)

 
















































序号

绿地名称(三标段)二年养护

养护标准

面积(㎡)

1

主入口A

一级(乙类)绿地

40944.7

2

主入口B

一级(乙类)绿地

120162.1

3

主入口C

一级(乙类)绿地

36460.5

4

北大堤

一级(乙类)绿地

2793.7

5

水生植物

一级(乙类)绿地

71270.2

6

中心圆花境

一级(乙类)绿地

5184.7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或绿化养护)贰级

(或以上)资质;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专业贰级或以上资质;

拟选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5.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近五年(20111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合同价大于或等于110万元的单项综合养护工程。(以“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的中标通知书和养护合同为准,二者必须同时兼备。以上材料如未能体现建造师则须同时上传由养护工程发包人出具的建造师承担工程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到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二楼大厅审核备案通过并及时同步本企业最新信息);

5.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4.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4.4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4.5项目负责人(拟选派注册建造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5、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

5.6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备案。

5.7、拟选派的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5.8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自20157月至201512月社保部门出具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从“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截图上传)

5.9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城乡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单项工程注册。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徐州市贾汪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肆万元

收款人:徐州市贾汪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建设银行贾汪支行 

账号:32001718836052503058

6.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5、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贾汪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6111日至2016118 日。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1611817:00前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6122 17 : 00 前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221000分。

8、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0、其他:
10.1
、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10.2、本工程严禁挂靠、杜绝造假,在投标过程或中标后任一环节一经查实报建设、园林相关部门备案,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徐州市潘安湖

联系人:张超伟电话:  85529385

13、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87号世茂广场钻石国际2号楼9

联系人:李炜平电话:0516-85743599传真:0516-85743599
报名期限: 2016/1/11201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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