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545847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郸城县人民法院院内绿化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郸城县人民法院院内绿化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受郸城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郸城县人民法院院内绿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郸城县人民法院院内绿化项目; 2.2 项目编号:郸采购2016[005]号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2 投标人须具有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技术、机械等方面具有能够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 1 月 11 日— 2016年 1 月 15 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4.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在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周口市川汇区大庆路南段鑫瑞铭家9楼);4.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投标人应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资格要求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其他证明性文件。上述公告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验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
报名期限: | 2016/1/11至 2016/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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