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湖北随州市回龙寺公园建设二期(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547300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湖北
工程名称:

湖北随州市回龙寺公园建设二期(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公告名称 随州市回龙寺公园建设二期(景观工程)所属行业 其它
所属地区 随州市 - 市辖区工程类别 建筑业
招标类别 施工下载时间 2016/1/14 0:00:00到2016/1/18 23:59:59
开标时间 2016/2/3 15:00:00

备注:如果公告正文及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时间,以上表中的时间为准
随州市回龙寺公园建设二期(景观工程)
招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随发改发【2015】246号文的批复,经市政府批准,随州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拟建设随州市回龙寺公园建设二期(景观工程)。项目按照投融资+施工总承包,竣工验收合格后随州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回购的原则,采取招商招标的方式(BT模式)对随州市回龙寺公园建设二期(景观工程)进行建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商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随州市高新区望城岗回龙寺公园东侧;
2.2工程规模:景观带长2300米,面积18公顷,兴建健康步道3500平方米、兴建林荫道1300平方米、铺装广场22000平方米,亲水平台、木栈道2600平方米,梳理水系、水体护坡驳岸的生态化建设及亮化工程等。该项目总投资约1100万元,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2.3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本次招商招标范围为招商约定的内容、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如有)等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3.投资商的资格条件 
3.1投资商资格要求;
3.1.1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于在建设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时间内;
3.1.2项目经理为绿化专业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企业在册的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造价员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备齐全;
3.1.3投资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按最近年份提供);
3.2投资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两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中标投资商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向招标人缴纳不少于500万元的保证金;
3.6工程施工、回购:招商成功后签订招商合同,按照投融资+施工总承包,竣工验收合格后随州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回购的原则。由投资方按照《随州市回龙寺公园建设二期(景观工程)招商协议》(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的条款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随州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按审计部门审定的最终工程造价为准。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14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16年1月18日23时59分59秒,在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单位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
   5.2报名单位应事先到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认证卡。报名单位需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委托书、《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上均为原件,其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留存),到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6室办理CA认证手续。详细情况请登陆www.szztb.com.cn的“公告通知”栏目查询,或咨询。报名单位应按照行业类别和管理规定,提交上述应当具备和具有的相关证书;
   5.3报名单位由委托人办理CA认证的,其委托人应当为投标人的在职人员,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人不能正常开展业务。请尽早办理CA认证和在报名单位所在地建设银行办理企业网银高级版,以确保顺利开展业务。通过《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zztb.com.cn)的“用户免费注册”上传投标人基本信息,完成注册手续。报名企业根据年度投标需要填报“项目经理”信息,未上传项目经理信息的将有可能导致无法正常投标;
   5.4报名单位获取CA认证后,插入CA锁,通过《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上传或下载业务活动;
   5.5投标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通过其基本账户转账至其建行企业网银高级版账户,在《随州市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中按系统提示从建行企业网银高级版账户缴纳至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并及时打印带订单号和商户名称、代码的初始银行电子回单作为缴纳保证金查询依据(注:打印初始银行电子回单之后补打的电子回单无订单号,不能作为查询依据)。投标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2日16时00分。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保证金回单,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据以开标时《随州市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开标一览表”中提供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账名单为准;
   5.6招标文件费用按照系统提示通过网银缴纳,售后不退。每本400元。投标人应及时打印带订单号和商户名称、代码的初始银行电子回单,开标时提交招标代理公司作为招标文件购买查询依据(注:打印初始银行电子回单之后补打的电子回单无订单号,不能作为查询依据);
   5.7 招标人不再另行提供发售招标文件服务(包括邮购)。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2月3日15时00分,地址: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8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6.4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6.5递交人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且授权委托人为项目经理。如递交人为法定代表人应当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如递交人为项目经理的应当出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zztb.com.cn)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随州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  工     电话: 0722-3326719   
招标代理机构:随州市兴城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齐星花园第17栋1单元7层
   联系人:李  工     传真、电话:0722-3323211

2016年1月

报名期限: 2016/1/14201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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