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濠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汕头市濠江区广澳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广澳街道办事处绿化美化亮化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文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HGCJ2016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绿化美化亮化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86444.82元,其中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9617.82元(详见《工程预算报告书》)。最高限价人民币386444.82元,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四、采购数量:一个包;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工程概况:汕头市濠江区广澳街道办事处绿化美化亮化工程是2015年度市级“美丽乡村、幸福村居”示范镇创建项目,项目位于濠江区广澳街道辖区内; 2)建设规模及内容:办事处大门两侧景观绿化约900平方米;重新浇筑老广达路砼路灯基础41座;新安装路灯41座(包括41只灯具),道路长度约1200米,按设计要求布设。主要施工内容详见经采购人确认的广州瑞华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绿化美化亮化工程施工图纸内容以及经濠江区财政局审核定案的汕头市粤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工程预算报告书》; 3)主要材料使用要求:按相关规范质量标准执行,项目相关的施工及安装标准的重要技术参数和指标,供应商必须能满足或优于。供应商提供的各种原材料、设备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且必须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十八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5〕146号)和《关于印发濠江区2013年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汕濠府办[2013]46号)的要求供货。 2.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供货要求:一次性到货; 2)项目预算:人民币386444.82元(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9617.82元); 3)报价要求: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86444.82元,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9617.82元(详见《工程预算报告书》),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4)施工工期:40个日历天; 5)质量要求及节能措施: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级。供应商提供的各种原材料、设备应依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十八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5〕146号)和《关于印发濠江区2013年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汕濠府办[2013]46号)等规范采购,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施工及安装标准的重要技术参数和指标,报价人必须满足或优于; 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供应商应确保安全施工,文明服务。本项目施工及安装过程发生的一切事故及风险概由供应商自负; 7)总包规定: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保障能力,机械设备及人员配备等能满足承担本项目的作业要求,承包范围的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8)承包方式:一次性包干,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环保、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竣工验收; 9)固定总价:谈判响应文件包含总价及综合单价时,总价为合同总价。合同总价在谈判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 10)保修期: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章第40条执行,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1)售后服务:2小时响应,4小时到达现场。 12)采购人将自供应商履行完成合同义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13)付款方式: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发包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工程备料款。项目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支付合同金额的65%,余下合同金额的5%在验收合格满二年后无息付清。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供应商拟派注册建造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有效期内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本企业注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广东省外供应商拟派注册建造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含有效期内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本企业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2015]52号)要求,广东省外供应商及拟派建造师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供应商报价时须持有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查询对象包括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拟派建造师,查询时间为近3年,查询期限以检察机关出具的为准; 5.供应商应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谈判的除外,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体共同谈判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七、有意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的供应商须预先进行报名: 1.报名方法: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月25日至2016年1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汕头市濠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濠江区磊广大道西墩大园工业区行政审批大楼四楼收件窗口)报名。报名时,请提交以下资料:(1)报名申请函;(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税);(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证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拟派建造师资格证、执业手册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同时携带原件核对。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公章,并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 2.报名截止时间: 2016年1月27日(下午17:00)。 八、谈判保证金:供应商应以供应商名称并按谈判文件规定交纳人民币7000元作为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29日(以当天17:00前到达汕头市濠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银行帐户为准)。谈判保证金将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无效。 谈判保证金缴交下列帐户: 单位名称:汕头市濠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行广澳支行 帐号:636665852198 九、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2月3日15时00分 十、提交谈判文件地点:汕头市濠江区磊广大道西墩大园工业区行政审批大楼四楼收件窗口。 十一、谈判时间:2016年2月3日15时00分 十二、谈判地点:汕头市濠江区磊广大道西墩大园工业区行政审批大楼四楼405\\406室 十三、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1月14日至2016年1月20日止 十四、谈判文件可在汕头政府采购网(http://shantou.gdgpo.com/)自行下载。 十五、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濠江区广澳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濠江区广达大道埭头狮山 采购人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4—8359117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4—86702337 联系地址:汕头市濠江区磊广大道西墩大园工业区行政审批大楼四楼401室 邮编:515071 汕头市濠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