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 1、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3、2012至今完成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不少于3个(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签发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或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二级)(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自行承诺); 7、云南省文物局开具的有效的省外施工企业入滇备案证(省外企业需要)。 二、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经公证后的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经公证后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提交);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报名须提交); 5、云南省文物局开具的省外施工企业入滇备案证(原件)(省外企业需要); 以上证件须提供加盖单位章复印件一份。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