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福建福州闽侯法治廉政文化公园(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548758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福建
工程名称:

福建福州闽侯法治廉政文化公园(施工)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招标编号:闽侯市政招2015076
开标时间:2016-02-01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闽侯县司法局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闽侯市政招201507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侯法治廉政文化公园(施工)已由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侯发改审批[2015]1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闽侯县司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闽侯县司法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闽侯县湿地公园(荆溪段);
2.2. 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3817970元,K值为10%,发包价3448476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范围:闽侯法治廉政文化公园工程施工;内容:包括园林景观、绿化工程,具体应以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5.工期要求:为9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13-90-2007、建设部备案号J11075-2007)合格标准;
2.7.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7.1.咨询单位: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闽侯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服务中心;
2.7.2.设计单位:福建杰森园林有限公司;
2.7.3.代建单位:  ∕ ;
2.7.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园林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规定,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4.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18日9时00分至2016年1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闽侯招标网(www.mhztb.com)匿名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施工图纸(如有)。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0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0元 。
4.3.    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4.4.    投标人如需要购买纸质招标工程有关图纸,可提前3天向招标人提出申请,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未实现匿名报名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网络递交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榕建招[2013]38号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3)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75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1日下午14时30分;递交地点为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厅(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开标会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一时间进行。
备注:(1)根据侯建综[2014]15号文规定,投标人须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取消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使用百宝图电子标书生成器并更新到最新版本后制作(tbfx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闽侯招标网(www.mhztb.com)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tbfx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上传可参照闽侯招标网的《闽侯县房建、市政项目电子招投标正式运行业务办理指南》完成。因未及时升级至最新版本生成器制作的电子标书,造成开标失败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后果。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按规定签字和盖章(加盖电子印章),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还须现场递交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的光盘及网络匿名的报名号(需提供两份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上传投标文件成功的网络匿名报名号,一份同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在密封袋中,一份现场提交),并保证光盘和网络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同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亲自持职称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器核验项目负责人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和电子光盘将被拒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投标人如未实现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或现场提交电子光盘(tbf)格式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操作流程及步骤详见闽侯招标网相关说明或电话咨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建设项目组(0591-22078313)。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址:www.fzztb.org)、闽侯招标网(http://www.mhztb.com)及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司法局   ;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校园路130号 ;
       电话:0591-22062080;
       联系人: 林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邮编: 350003 
       电话:0591-83706268   传真: 0591-83706622
  联系人:小王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    号: 1516 0142 1000 0041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福州闽侯支行;
请各投标单位在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时候,务必在银行汇款凭证上注明:闽侯市政招2015076投标保证金(不得添加下划线及括号等符号标记),并要求银行工作人员务必按上述要求填写并进行汇款。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以在投标时间截止的同一时间,银行出具的加盖银行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为准,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的账号应与投标人开户许可证上的账号一致,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填写,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或识别错误,造成废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电话: 0591-22063699
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报名期限: 2016/1/182016/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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