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云浮新区中央湿地公园(明镜湖)一期项目——配套工程 批复文号 云区经发[2015]18号 批复单位 云浮新区经济发展局 招标人 云浮市云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云浮市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云浮新区中央湿地公园(明镜湖)一期项目——配套工程已经云区经发[2015]18号立项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云浮市云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由企业自筹解决,并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云浮市云浮新区内。 2.2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总面积约9139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公园道路(总长约1842米)、管理和服务用房(面积约457平方米)建设、景观工程、供配电照明工程、其他附属配套工程等建筑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 2.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解决,并已落实。 2.4 计划工期:2016年3月1日开工,2016年12月31日完成工程验收交付使用。 2.5 招标范围:按云浮新区中央湿地公园(明镜湖)一期项目——配套工程图纸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壹级资质,且未被有关部门明令取消投标资格或暂停承接业务的独立法人单位。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3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录入的网页打印件。 3.4投标人在人员及其他方面应满足本项目的要求。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月20日-2016年1月26日,工作日9:00-11:00,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云浮市云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云浮市云城星岩二路95号建设大楼五楼)。 4.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以下报名资料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亲自参加报名,并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报名资料提供全本复印件一式二份,所有原件须进行核查。投标人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自行编写封面(注明投标人名称、单位地址、单位电话、联系人、移动电话)) 4.3.1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壹级资质复印件; 4.3.2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3.3 项目负责人园林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 4.3.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4.3.5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4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4.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500.00元整,售后不退,不购买者,投标无效。同时须缴纳报名费人民币1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19日09:00,地点为云浮市城中路11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建设工程交易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及密封不满足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开标时到云浮市云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报名费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佰元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浮日报》、《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督网、云浮市住房城乡建设信息网、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云浮市住房城乡建设信息网发布的为准。
招标人:云浮市云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6-8298136 招标见证单位:云浮市云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66-882207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766-8921588 发布人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6-0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