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新城天健二路(周鼎四路-周鼎一路)市政工程合作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汉新城天健二路(周鼎四路-周鼎一路)市政工程已由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发展改革局以 秦汉发改字【2015】12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建设期由施工企业投资,完成建设后由建设单位回购,招标人为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城市建设管理二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天健二路(周鼎四路-周鼎一路)市政工程是秦汉新城内东西向次干道,工程西起周鼎四路,东至周鼎一路,全长2000.009米,道路红线宽度30m,双幅路,双向四车道。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天健二路(周鼎四路-周鼎一路)市政工程合作建设施工招标。该项目全部建安工程施工工作划分为两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其中: 一标段:天健二路(周鼎四路-周鼎一路)市政工程项目道路、交通、雨水、污水、给水及电力管沟等其他附属工程。 二标段:天健二路(周鼎四路-周鼎一路)市政工程项目照明工程。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一标段申请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标段申请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一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年以上施工经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目前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 二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年以上施工经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目前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 4.外省申请人须具有合格有效的《省外建筑业企业进陕备案证书》; 5.一标段申请人自201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须具有至少三项(包含三项)造价3000万元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时间、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若合同中未体现建安造价须随合同后附体现建安造价的相关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业绩可只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 二标段申请人自201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须具有至少三项(包含三项)造价200万元以上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业绩(时间、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若合同中未体现建安造价须随合同后附体现建安造价的相关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业绩可只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提出投标申请,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亏损,并提供2012年-2014年经专业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报表及附注说明书; 8.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2012年1月1日至今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6年1 月18 日至2016年1 月22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安市雁塔区曲江SOHO 2号楼东单元303室报名。 报名时须持企业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地企业进陕施工企业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近三年类似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阅后退还。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1 月18 日至2016年1 月22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安市雁塔区曲江SOHO 2号楼东单元303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2)资格预审文件每标段售价600 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地点为 西安市雁塔区曲江SOHO 2号楼东单元303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各界导报》和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官方网站、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城市建设管理二局 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兰池大道中段 联 系 人:赵喜荣 电 话:029-33185043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曲江SOHO 2号楼东单元303室 联 系 人:宋战 联 系 电 话 :13324532233 秦汉新城监察审计局投诉举报电话029-33185302 13409103266 受理人:张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