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与鄞州大道、广德湖路快速路同步实施工程桩基、承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16011(发布时间:2016-01-18)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与鄞州大道、广德湖路快速路同步实施工程桩基、承台工程施工。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鄞发改会纪要【2015】64号、【2015】15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工程规模:/ 工程造价:约9000万元 招标范围: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与鄞州大道、广德湖路快速路同步实施工程【桩基、桥台、承台、道路的翻挖、排水工程、绿化恢复工程及轨道影响段桥台后地基处理等】施工、验收、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期保修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计划工期:24个月(2016年2月—2018年2月)。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技术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条件 须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不含临时资质。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同时具有下列条件: 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资质),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②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出生日期不早于1960年1月1日。 (3)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被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②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1年1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 (4)其他要求 ①在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 ②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投拟入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人,且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提供相应任职文件; ③投标人企业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上; ④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⑤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⑥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其他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含: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量清单、图纸)。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招标文件费用发票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统一发放。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2月18日 9时30分;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公告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宁波市鄞州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市宁穿路3399号901室(北楼) 联系人: 王力、黄毅 电话: 0574-83884628 招标代理人(盖章):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民营工业区横港路79号 联系人: 黄志航、陈康伟 电话: 0574-88353561 邮箱:125533786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