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5225 开标时间:2016-02-15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522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西岭互通铜盘路接线工程(施工) 已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榕发改审批[2015]11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起于福州市软件大道水木菁华西侧交叉口,由南向北延伸,主路和地面辅路设隧道穿越马鞍山,分别与绕城高速公路西岭互通预留匝道和三环辅路衔接 ; 2.2.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包括A、C、E、G、H、I、J七条匝道、地面辅路系统及改造软件大道,其中A匝道路基宽9米、长约547米(含1×9米单洞隧道196.932米);C匝道路基宽10.5米、长约1712米(含1×10.75米单洞隧道759米);E匝道路基宽9米、长约372米;G匝道路基宽9米、长约363米;H匝道路基宽10.5米、长约1858米(含1×10.75米单洞隧道766米);I匝道路基宽9米、长约497米;J匝道路基宽9米、长约170米;地面辅路长约1637米(含双洞隧道730米,正常段宽12.25米,加宽超高段宽13.15米)、宽23米~36米;软件大道改造长度约680米、红线宽度37米;工程造价约40000万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项目包含A(AK0+120.17~AK0+546.932)、C(CK0+140~DK1+967.994)、E(EK0+000~EK0+292.912)、G(GK0+000~GK0+339.593)、H(HK0+849.086~HK1+945.648)、I(IK0+000~IK0+686.976)、J(JK0+000~JK0+198.249)七条匝道、地面辅路系统(左线:FDZK0+000~FDZK1+163.338、右线:FDYK0+000~FDYK1+139.628、合线:FDK1+139.628~FDK1+637.49)及改造软件大道(RK0+410~RK0+700)、部队场地平整、便道(K0+000~K0+350.082),包括道路、桥涵、隧道、给排水、电气照明、管线综合、景观绿化、交通及安全设施、高低压配电房、发电机、变压器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 2.4.工期要求:总工期 73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2.6.2.设计单位: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注: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应在2014年2月28日前向单位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延续注册申请已办理完延续注册。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在国内具有至少1项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造价≥2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且该工程至少应包含单洞隧道长度≥500米且隧道净宽≥12米的城市隧道工程 ; 3.6.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在国内担任过至少1项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造价≥2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且该工程至少应包含单洞隧道长度≥500米且隧道净宽≥12米的城市隧道工程 ; 注:1、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城市道路工程、城市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指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2、本招标项目(工程)所称的类似工程业绩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或抢险救灾中由福建省组织在省外完成的业绩; (2)在福建省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工程)的要求。 3.7.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查封、破产等权利受限状态。 3.9.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 月 18 日至 2016 年 1 月 22 日,登录到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www.fzztb.com),采用匿名方式报名并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清单、控制价及图纸)。投标人若需购买纸质施工图纸,可自行向招标人申请购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捌拾万元 。 注: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榕市市政招2015225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 2 月 15 日 9 时 45 分,提交地点为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网络匿名报名号(网络报名号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一个报名号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本项目投标人不需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GE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根据《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实行网络递交的通知》,通过电子招投标平台实现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且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小时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网络递交,同时还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光盘(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递交数据为准,光盘(GEF格式)为备份,投标人应保证两者一致,如不一致,按否决投标处理。如未实现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或未提交电子光盘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7.4.请各投标人使用最新版本V4.3.0电子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因旧版本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打开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fzztb.org)、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福州市群众路190号汇福大厦三层 ,邮编: 350004 ; 联系电话: 0591-83300490 ;传真: 0591-83329044 ;联系人: 郑工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0层 ,邮编: 350001 ; 电话: 0591-83190070 ;传真: 0591-83190068 ;联系人: 李珏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 帐 号: 116040100100069058 。 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地址: 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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