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549426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天津 |
工程名称: |
天津中新天津生态城甘露溪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报建编号:招标备案号:12312016014019施工资格预审公告津建交生态施工[2016]0119 1、招标条件 2.1 项目概况:中新天津生态城甘露溪景观工程,位于中央大道以西,华五路以北,中新大道以东,信息产业园信息一街以南,新建面积95386.9 平方米。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 3、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按《市建委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相关工作的通知》津施管【2015】8号文件执行,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或有效期内的原“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 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至施管站办理信息登记,持本人注册证书或在有效期内的原“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和IC卡; 5、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且为本单位职工;(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且同时应具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本),且为本单位职工,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4)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5)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应为本单位职工;(6)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6、投标单位应具有编码为2016SG019的《中新天津生态城投标企业诚信档案登记通知书》(在“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工程动态监管平台http://221.238.40.125/TJBldSupervise/”办理, 注:资格预审合格后办理),咨询电话为66328501; 7、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不得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a)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建设部、天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通知为准(且在处罚期限内);b)有中新天津生态城相关部门下发的处罚记录(且在处罚期限内);c)在生态城相关单位组织建设的项目中有诉讼情况、不良业绩(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无故拖延工期、拖欠农民工工资、聚众闹事、恶意拖欠工程相关费用的情况);d)近三年投标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可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查询) 8、企业自有苗圃,具有与土地所辖行政管理部门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 9、企业信誉良好,无诉讼记录 , 业绩要求: 近三年承建的建设面积不小于40982.8平方米的盐碱地绿化工程2个或单项合同额不小于2700万元的盐碱地绿化工程2个,且施工合同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 3、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按《市建委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相关工作的通知》津施管【2015】8号文件执行,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或有效期内的原“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 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至施管站办理信息登记,持本人注册证书或在有效期内的原“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和IC卡; 5、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且为本单位职工;(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且同时应具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本),且为本单位职工,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4)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5)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应为本单位职工;(6)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6、投标单位应具有编码为2016SG019的《中新天津生态城投标企业诚信档案登记通知书》(在“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工程动态监管平台http://221.238.40.125/TJBldSupervise/”办理, 注:资格预审合格后办理),咨询电话为66328501;7、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不得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a)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建设部、天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通知为准(且在处罚期限内);b)有中新天津生态城相关部门下发的处罚记录(且在处罚期限内);c)在生态城相关单位组织建设的项目中有诉讼情况、不良业绩(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无故拖延工期、拖欠农民工工资、聚众闹事、恶意拖欠工程相关费用的情况);d)近三年投标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可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查询) 8、企业自有苗圃,具有与土地所辖行政管理部门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 9、企业信誉良好,无诉讼记录 , 业绩要求: 近三年承建的建设面积不小于53606.1平方米的盐碱地绿化工程2个或单项合同额不小于3100万元的盐碱地绿化工程2个,且施工合同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1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5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01月2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
报名期限: | 2016/1/18至 2016/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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