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千渭之会国家湿地公园核心区湿地植物种植和景观建设 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陕西千渭之会国家湿地公园项目,已由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宝市发改投资发【2013】196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省补助、地方财政配套、银行贷款及单位自筹。本次招标的项目核心区湿地植物种植和景观建设工程,由陕西千渭之会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实施,建设单位为陕西千渭之会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人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正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宝鸡高新区渭河城区段与千河王家崖水库库区至入渭交汇处,项目总投资约1.2亿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河道整治、地形整理、绿化及景观建设等工程的施工。 2.3标段划分: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和技术要求,拟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二个施工标段,见下表。 标段号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计划 工期 QWSG01核心区(60亩地、78亩地)、千河东岸(陈仓大道千河桥南至凤凰大桥段)、西岸(宝平高速至西宝高速段)河堤以内植物种植及景观工程河道整治,换土,地形整理,水生植物的种植,景观绿化,水景观营造,园区道路、管线、路灯照明工程等12个月 QWSG02渭河南岸、北岸(西宝高速至卧龙寺大桥段)河堤以内湿地植物种植及景观工程河道整治,换土,地形整理,水生植物的种植,景观绿化,水景观营造,园区道路、管线、路灯照明工程等12个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换发新版资质的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3拟委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 3.4近五年内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3.5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6履约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3.7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预审,但当资格预审公告发出后施工报名的申请人家数最多的标段申请人不超过12家时,自动改为资格后审,不再进行资格预审。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 5.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委派代表于2016 年1月19日至2016 年1月23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正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宝鸡市英达路15号万祥花园504室)持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进行现场报名。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及陕西正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高新大道69号 联 系 人:史先生 电 话:0917-8662544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正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宝鸡市英达路15号 联 系 人:罗女士 任女士 电 话:18991761158 传 真:0917-8622058 2016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