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集镇集镇区部分道路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LJZFCG[2016]004号 龙集镇集镇区部分道路亮化工程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镇财政拨款,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1项目地点: 龙集镇集镇区 1.2项目规模: 37.77万元 1.3工期要求: 2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4质量要求: 合格,详见招标文件工程标准中相关材料及工程安装质量要求。 1.5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招标内容如下:1、龙聚路、聚贤路,龙泽北路安装太阳能电源路灯共80盏(套);2、龙惠西路安装电缆电源路灯23盏,铺设电缆长度约710米,配电箱1套。 2、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3、评标方法 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 。 4、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按6 : 2 : 2 方式比例付款。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合同款 60% ;满一年,付合同款 20% ;满两年,未出现质量问题,付清工程款。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5.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小型项目管理师及以上资格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6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5.7 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5.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9项目负责人及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项目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5.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6、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于 2016 年 1 月1 9 日至 2016 年 1 月 23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2 时 00 分至 5 时 30 分(节假日除外), 到 龙集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报名。 6.2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6.3 投标人须按规定报名登记,参与投标。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无故不参与投标的且未提供书面申请材料的,将按照苏财规【2013】28号文件执行。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5000 元(未中标者开标后退还,中标者作为履约保证金使用)。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9、联系方式 : 招标人:泗洪县龙集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泗洪县龙集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银明 电话:13805244233 招标代理机构:龙集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泗洪县龙集镇镇政府三楼 联系人:王忠阵 电话:15851199571 邮箱:281928742@qq.com |